7月13日下午,后勤集团劳动管理法律规范培训会议在紫金港校区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邢金昌受邀就新《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和学习为后勤集团下属各单位人事工作主管作培训主讲。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总裁胡征宇,后勤集团副总裁徐金强出席会议。浙大投资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杨文海,以及新宇集团、圆正集团、科技园等兄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也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邢金昌理论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就用工管理、劳动合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尽而精辟的论述。他指出,作为人事工作者,一定要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在用工时,要确保不侵害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把各种用工投诉降到最低。要妥善解决先进法律与落后用工的矛盾,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试用期等方面有了一些新的规定,更大限度地体现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方针。为了尽快领会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此前,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于7月10日组织各人事主管进行了学习与讨论。与会人员就讨论中存在的热点、疑点问题在本次培训上向邢金昌进行了咨询。
后勤集团副总裁徐金强指出,企业要做大做强,一方面要采取规范、科学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做好职工培训。后勤集团职工大多数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是集团建设的主力军。规范劳动用工的管理尤为重要。徐金强希望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同时还要组织各自单位基层管理人员认真讨论研究,让广大基层管理人员懂法、用法,为企业、集团把好用工关,把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