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

水电保障

  • 重大活动水电保障:

    服务内容: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水电基础上,为全校师生各种重要、大型活动中提供水、电、空调有效可靠的保障。

    服务流程:师生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校区管委会→总务处批准→协调沟通→现场查看→制定方案→现场值班→突发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完成保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水电气服务:

    服务内容:制订用水、用电方案,承接(变、配电)电力设备设施、供水系统改造。蒙民伟楼、图书馆、东一至东七、农生组团C.D座、专业图书馆、动物实验中心、西一至西二、食堂一、二楼、体育馆、小剧场、月牙楼以上大楼的中央空调开放由水电中心管理。

    服务流程:用户提出需求→协调沟通→现场查看→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发放保修卡→工程结算→完工2个月后回访。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中央空调服务:

    服务范围:体育馆、小剧场、月牙楼、东区大食堂、蒙民伟楼、图书信息A楼(基础图书馆)、图书信息C楼(行政楼)、东一~东七、安中大楼报告厅、西一~西二(中央空调部分)、医学院专业图书馆、求是大讲堂、古籍图书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乔鹏华 13819134059



  • 免费上门排查隐患:

    服务内容:委派专业人员,免费上门为院系实验室进行用电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服务流程:用户通过电话告知→现场排查→对照《水电保障中心安全检查表》一一登记→检查联交给用户→提出整改方案。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玉泉校区水电服务:

    服务电话:87951521

    地址:玉泉校区北大门旁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负责人 蔡永岳

    联系方式:13175065970


    紫金港校区水电服务:

    服务电话:88206160

    地址:紫金港校区分动力中心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负责人 乔鹏华

    联系方式:13819134059


    西溪校区水电服务:

    服务电话:88273463(白天、夜间)

    地址:西溪校区食堂旁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负责人 孙翔

    联系方式:13958188833


    华家池校区水电服务:

    服务电话:86971510

    地址:华家池校区常青楼旁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负责人 吉晓波

    联系方式:18758165196


    之江校区水电服务:

    服务电话:86592707

    地址:之江校区15号楼旁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负责人 史宏亮

    联系方式:13666609018


    舟山校区水电服务:

    服务电话:0580-2092160(白天) 0580-2092157(高配)

    地址:遵义北楼架空层北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负责人 王永明

    联系方式:13588151197


    杭州市电力局服务热线:95598

    杭州市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87826789

    水务热线:967050



  • 服务流程

    1.师生可通过"浙大后勤"公众号,校园零修服务填报维修单;自费项目直接进入平台,公共经费项目由物业初审后转入平台,由总务处审批。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收到报修单后及时响应;非工作时段收到的报修单,我们会在下一个工作日第一时间响应。您可以随时动态跟踪零修状态。如果是紧急抢修,请直接拨打抢修电话 紫金港校区:0571-88206160;玉泉校区:0571-87951552;西溪校区:0571-88273463;华家池校区:0571-86971510;之江校区:0571-86592707;舟山校区:0580-2092160.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方法一:在线报修

    点击进入在线报修

    方法二:微信报修

    “浙大后勤”微信号

    “校园零修”扫一扫



    1. 凡对用水、用电要求新增容量或新开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水电保障中心递交用水、用电的书面申请报告,并同时提供建筑施工、管道、线路安装图纸及容量核算等相关资料。

    2. 水电保障中心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3. 校园内室外供水、供电施工必须由水电保障中心施工,室内也可由具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按学校规定需临时装设水电计量表)。施工完毕,由水电保障中心、主管部门或基建设计部门进行验收,并提供水、电竣工图一份,由水电保障中心存档以备维护修理。

    4. 水电保障中心对新开户或提供户,与其签订"水电供用合同",对日常使用进行计量考核并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水电费。

    5. 非新增户的用水、用电日常管理,水电保障中心按学校文件进行全面计量收费管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业务范围:


    1、装饰装修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维护服务;

    2、装饰装修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管理,水电改造;

    3、承接场馆、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等各类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业务流程:


    1、 用户向水电保障中心提出装修需求

    2、水电保障中心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3、水电保障中心提供设计方案

    4、双方确定方案及经费预算报价

    5、签订合同

    6、组织施工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