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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各部门工会:

为迎接建校110周年,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唱响浙大”教育活动,并于2007年4月中旬前以院级工会、社团组织、附属医院等为单位进行校歌预赛和决赛。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同时检阅广大后勤职工“学唱校歌、理解校歌、宣传校歌、践行校歌”的成果,展现后勤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组织后勤职工参加学校校歌比赛选拔优秀选手,根据后勤集团“唱响浙大”活动工作时间安排,决定于2006年12月中旬以集团下属各中心(公司)为单位举办后勤集团“唱响浙大”校歌大合唱比赛,现将比赛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比赛满分为10分,由人员组成、精神面貌、演唱水平等项目组成。

二、以集团下属各中心(公司)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每队合唱人员不少于20人。比赛时,不足20人,每少一人扣除0.1分;各中心(公司)党政领导必须参赛,缺席一人扣除0.2分,直至扣完2分为止。

三、着装整洁朴素,搭配合理统一;队伍整齐,精神饱满。

四、演唱指挥原则上由本队产生,确有困难需要外请指挥的,需事先向后勤集团“唱响浙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说明。

五、比赛获得优胜的队伍将给予奖励。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

六、比赛评委将由学校“唱响浙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后勤集团“唱响浙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组成。

七、演唱顺序由各队派代表抽签决定。

八、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后勤集团“唱响浙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