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各行业公司、校区公司,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大校办(200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现将学校暑假期间后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规定学生暑假为7月2日—8月31日,学校教职工轮休为7月7日—8月24日。

二、暑假期间,后勤集团职工按集团规定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正常有序。有关单位可根据各自服务的实际情况安排本单位职工培训、短期学习、调研和轮休等内容,时间由各单位确定。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轮休。

三、暑期维修施工项目是暑假工作的重点,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工。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维修及保养,为新学年及迎新生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防“非典”、防盗、防火、防毒、防自然灾害事故的措施,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负责制,若发生疫情、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

五、各二级公司正副经理在暑假间如需出差等离开杭州,应事先向集团领导报告。

六、暑假期间(7月7日—8月24日),学校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0 0,下午3:00-5:00。后勤集团各单位办公时间与学校同步(值班及特殊岗位除外)。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值班名单报集团办公室(Email:hqjt@zju.edu.cn)。

后勤集团总裁办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