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综治委决定在近期进行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检查分自查、抽查、复查三个阶段。集团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此次检查,认真开展本单位安全稳定自查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以良好的校园环境欢度国庆长假,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一、工作步骤
1、自查: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订自查计划,部署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完成自查工作,特别要对重点、要害部位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集团总裁办公室。自查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6日。
2、抽查:集团和校区管委会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力量分别对各单位进行安全抽查。
3、复查:学校综治委对各校区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充分重视自查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2、各单位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3、各单位在自查完成后需填写《浙江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6日报集团总裁办公室。
后 勤 集 团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