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大校办(2005)13号文件精神,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现将学校暑假期间后勤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规定学生暑假为7月12日—8月31日。
二、暑假期间,后勤集团职工按集团规定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正常有序。有关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本单位职工培训、短期学习、调研、年休假等内容,时间由各单位确定。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防盗、防火、防毒、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根据夏季安全工作的特点,对安全工作作出认真部署,尤其要重视施工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临时工宿舍安全、人员安全的管理,确保一方安全。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负责制,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
四、今年暑期持续高温,各单位在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根据酷热天气的特点,关心一线员工的生活工作情况,做好高温时的防暑降温和防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五、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维修及保养,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工,为新学年及迎新生做好充分的准备。
六、各二级公司正副经理在暑假间如需出差等离开杭州,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类群体性活动,应事先向集团领导和集团总裁办报告。
七、暑假期间(7月18日—8月23日),学校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后勤集团各单位办公时间原则上与学校同步(特殊岗位除外)。
后勤集团总裁办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