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大校办(2003)45号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学生期终考试于1月16日结束。全校学生自1月17日至2月12日放寒假。2月13日学生新学期报到注册,2月16日全校开始上课。2004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2月17日报到,2月23日开始上课。学校机关人员放假时间是1月20日至2月10日。
二、后勤集团职工休假时间安排在1月20日至2月8日期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部门日常工作安排。
三、根据学校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生活。
四、各单位应根据学校、集团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各类人员春节慰问工作。
五、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防火、防盗工作,维护学校、集团稳定。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七、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并于元月15日前上报值班名单。
八、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玉泉校区行政办公楼328室;联系电话:87951489;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校长办公室周一至周五安排值班(时间同总值班)。
集团总值班电话:87951119(24小时值班)。
后 勤 集 团
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