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浙江大学审计处关于2005年维修(装修)工程年终决算审计送审时间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单位相关人员认真领会通知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附:《浙江大学审计处关于2005年维修(装修)工程年终决算审计送审时间的通知》
后 勤 集 团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2005年维修(装修)工程年终决算审计送审时间的通知
房地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为了按时完成学校2005年维修(装修)工程(包括学校计划内、计划外、“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费用等)的年终决算审计工作,按照浙大发审(20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会议纪要,对2005年年终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做如下规定:
2005年已完工程的决算必须在11月25日前送达审计处,逾期不再受理。决算送审时必须做到:送审计的工程结算书要求提供电子文本,工程量计算稿,工程决算有关的技术性资料,无价材料采购票据,保证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房地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积极配合,一起做好年终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浙江大学审计处
2005年10月26日